台湾地区拟修订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散装
发布时间:2022-07-07 12: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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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导轨厂家
2015年2月2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4788号公告,预告修订包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及散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三草案,3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包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及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预计于2015年6月1日生效。
散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预计依品项及对象分三阶段生效:
1.2015年6月1日:
实施对象:食品贩卖业者已办理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者。
实施品项:农产品型态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或该等原料经过简单的切割、研磨。
2.2015年10月1日:
(1)实施对象:连锁食品贩卖业者已办理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者。
实施品项:豆浆、豆腐、豆花、豆干、豆皮、大豆蛋白制得的素肉产品。
(2)实施对象:食品贩卖业者未办理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者。
实施品项:农产品型态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或该等原料经过简单的切割、研磨。
3.2016年1月1日:
(1)实施对象:非连锁食品贩卖业者已办理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者。
实施品项:豆浆、豆腐、豆花、豆干、豆皮、大豆蛋白制得的素肉产品。
(2)实施对象:食品贩卖业者未办理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者。
实施品项:豆浆、豆腐、豆花、豆干、豆皮、大豆蛋白制得的素肉产品。
注:连锁业者系指公司或商业登记上使用相同的名义,或经由加盟、授权等方式使用相同名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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